2008年6月1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抢救保护震区“非遗”应注重民族特色
廖翊

  在第三个“文化遗产日”到来之际,文化部表示,受“5·12”汶川大地震严重影响的四川、甘肃、陕西、重庆等省市,多属文化资源丰富、文化生态脆弱、文化基础薄弱、交通极其不便、经济发展滞后的民族地区、贫困山区和革命老区。其中,非物质文化遗产损失严重。
  记者了解到,为加强地震灾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,文化部将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:一,在制定文化设施灾后重建规划时,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其中,灾后公共文化设施重建要注重保护文化遗产保护,注重保持民族文化特色;二,在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论证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地震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设施重建和恢复传承规划,支持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;三,对设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抓紧研究论证,尽早采取措施,对羌族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。
  文化部公布数据显示,在这次地震灾害中,上述省市共有1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受损,有10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受伤;损失珍贵实物15009件;27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、17个传习所严重损毁;共有30名相关工作人员在地震中遇难。(廖翊)